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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促進農業企業機構研發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辦法提供之補助款,其補助科目範圍應與審核通過計畫相關之下列項目
為限,且不超過該計畫經費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一、研究發展人員之人事費。
二、研究發展設備之使用費或維護費。
三、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費用。
四、消耗性器材或原材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