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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進口有機農產品審查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進口業者應就進口及販賣有機農產品相關之紀錄及文件,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