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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前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一目照顧及專業服務,其內容如下:
一、居家照顧服務。
二、日間照顧服務。
三、家庭托顧服務。
四、專業服務。
前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三目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其內容如下:
一、輔具服務。
二、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前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目交通接送服務,以用於就醫、復健或透析治療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