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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捷運公司董事會應負經營成敗之責,經營不善時,地方主管機關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解除董事長及總經理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