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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產管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用地取得案件之處理。
二、公路產權維護及地籍管理。
三、車輛、機具之管理。
四、搶修橋材庫與各項搶修橋材之管理及維護。
五、工程、財務、勞務招標。
六、其他有關公路用地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