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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國際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際觀光宣傳推廣行銷策略之規劃。
二、臺灣觀光全球品牌形象之推動及宣傳。
三、全球國際客源市場之開拓;旅客來臺觀光旅遊之爭取;國際宣傳計畫及執行。
四、特殊與潛力國際市場宣傳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五、臺灣觀光產品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素材之開發、製作、推動、執行及國際行銷。
六、國際組織、國際重要觀光會議、展覽組織之參與;與其他國家觀光業務雙邊、多邊合作之聯繫及推動。
七、國際觀光機構重要人士、旅遊媒體記者、作家與業者之邀訪及接待。
八、本署駐外辦事處業務執行之聯繫、協調及督導。
九、與其他政府單位、民間團體、營利事業共同推動國際觀光宣傳推廣事務之輔導、聯繫及合作。
十、其他有關國際觀光宣傳行銷推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