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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力交易平台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輸配電業應就電力交易平台之運作擬定具體時間表,並對外公告之。
前項具體時間表,內容應包括日前輔助服務市場及備用容量市場之需求公告、供給者提出報價、交易撮合、公布競價結果及交易結算結果等重要事項之日程。
供給者應依第一項具體時間表進行各項交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