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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利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因繼受專利申請權申請變更名義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因受讓而變更名義者,其受讓專利申請權之契約或讓與證明文件。但公司因併購而承受者,為併購之證明文件。
二、因繼承而變更名義者,其死亡及繼承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