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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