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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文建會派員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執行本會決議
事項及處理行政事務。組長三人、幹事一人,由文建會現職人員調兼。並
得視業務需要聘僱五人至七人及聘兼顧問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