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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外國課程部或班每學年度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及數額,應予公開,並應於學校資訊網站公告或載明於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