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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處為應業務需要,得設諮詢委員會,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均為無
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