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為前條之查察時,發現其會員有經營不善,發生虧損致信用難以維持,或遇有突發事件者,應即為專案檢查,並予輔導;其辦法由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擬訂,申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