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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信用評等事業評等之標的,其範圍如下:
一、公司、證券商、期貨商、證券期貨相關事業或其他金融機構。
二、有價證券或其他金融商品。
三、其他經本會核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