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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金融機構辦理大陸地區匯款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準則未規定事項,依中央銀行訂頒之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指定銀
行辦理外匯業務應注意事項、指定銀行輔導客戶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
應注意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