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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常備軍官、常備士官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服滿現役最少年限而未申請退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得繼續服現役至最大年限或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