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人員體位分類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體格檢查之種類如左:
一、完整性檢查:係按體格檢查表所列項目作全部檢查。
二、複核性檢查:係對須藉專科醫師及特殊設備作詳確診斷之檢查。
三、重點性檢查:係應乎需要對體格檢查表所列項目作部分之檢查。
四、特別性檢查:係對特種任務需要所行之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