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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海洋生態及保育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洋生物、生態系統調查與保育之研究及技術推廣。
二、海洋生物科技與生物基因體之研究及技術推廣。
三、海洋噪音、酸化、氣候變遷及人類活動對海洋生物影響之研究。
四、海洋外來物種入侵防治技術之研究及推廣。
五、其他有關海洋生態及保育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