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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岸巡防機關與警察移民及消防機關協調聯繫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海巡機關與警察、移民機關應相互合作,密切協調,彼此提供有關之犯罪情報及資料,共同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