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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家公園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得隨時檢討變更或廢止:
一、配合本法第九條規定。
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
三、配合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四、經調查監測與科學研究證據,有緊急保護特定物種及其棲息環境之必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