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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投資業識別標誌使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使用識別標誌之建築投資業,內政部或其指定委託單位得不定期檢查,如
發現有不當情事,內政部得限期令其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