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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繼承人、管理人得請求就其地籍總歸戶資料,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但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條但書所定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前項資料之提供範圍,以受理申請地籍總歸戶資料之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管理人之地籍資料為限,並得由申請人依其需要選擇部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