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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登記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主登記,指土地權利於登記簿上獨立存在之登記;附記登記,指附屬於主登記之登記。
主登記之次序,應依登記之先後。附記登記之次序,應依主登記之次序。但附記登記各依其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