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輔具資源整合與研究發展及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鼓勵相關身心障礙者輔助科技服務專業人員、工程專業人員、研究專業人員參與繼續教育訓練或相關認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