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年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被保險人,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符合加保資格之當日零時起算。
前項保險效力於被保險人喪失加保資格之前一日二十四時停止。但死亡者,於死亡之當日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