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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電子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透過網路連線進行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電子資料之提供或查詢時,應加強傳輸過程資料加密、身分鑑別、防火牆或其他資訊安全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