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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採購金額在下列金額以上者,為巨額採購:
一、工程採購,為新台幣二億元。
二、財物採購,為新台幣一億元。
三、勞務採購,為新台幣二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