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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考試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保訓綜規處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業務之政策研擬、法案審核等事項。
二、關於公務人員培訓業務之政策研擬、法案審核等事項。
三、關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業務之政策研擬、法案審核等事項。
四、關於施政綱領及施政計畫之擬訂;院會、業務會報之議事及相關管考等事項。
五、非屬其他單位職掌之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