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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法院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法庭天花板及四周牆壁宜漆乳白色;桌椅褐色或其他適宜之顏色。職稱名
牌木質,黑底白字,置於桌面;其他席位以塑膠類板片標示,粘著於座椅
等適當之位置,字跡顏色與名牌同;整體布置應顯軒敞莊嚴之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