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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9 條
人事評議小組評議事項如下:
一、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聘僱、職等及薪點。
二、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解聘及解僱。
三、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考核及升遷。
四、除總幹事外編制員工之資遣、退休、優退、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五、員工之獎勵及獎懲。
六、復議案件之處理。
七、總幹事交議事項。
評議小組開會時,出列席人員遇評議事項涉及本人或其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應予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