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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8 條
海圖之版權屬於海軍總部,任何公私機構非經同意,不得翻印及發售。國
內外商、漁業及民間需求之普通航海用圖應由海軍海洋測量局委託合格之
民間單位代售或刊印,其價格由海軍海洋測量局建議海軍總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