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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3 條
文具用品:
一、文具用品支出之合法憑證,為統一發票,其為核准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者,應取得普通收據。
二、購進文具用品,在當年度未耗用者,應予盤存列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