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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保安處分執行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2 條
以保護管束代禁戒處分者,對於受保護管束人,應促其禁戒及治療,並隨時察看之;必要時,得報請警察機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