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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0 條
三邊測量應用之儀器為精密測距之電子測距儀,如光電測距儀 (Geodime-
ter) 、微波測距儀 (Tullur-ometer ) 、自動測距儀 (Distomat) 等其
精度,以能達第六十八條規定要求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