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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部表揚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1 條
得獎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各該主管機關認定者,本部得撤銷或廢止其得獎資格及追回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