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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各主管機關應依年度施政方針擬定施政計畫,根據計畫編製主管概算。前
項施政計畫之擬定及概算之編製,應依中央暨地方各級政府預算收支方針
之規定,就八十六年度興辦之事項,通盤考量,妥為規劃,把握優先次序
辦理。
施政計畫編審辦法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