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不動產估價師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考試應試科目分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
一、普通科目:
(一) 國文 (作文與測驗) 。
二、專業科目:
(二) 民法物權與不動產法規 (包括不動產估價師法、土地法、平均地權
條例、土地稅法及其附屬法規) 。
(三) 土地利用法規 (包括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土
地徵收條例及其附屬法規) 。
(四) 不動產投資與市場分析。
(五) 土地經濟學。
(六) 不動產估價理論 (包括高層建築物估價) 。
(七) 不動產估價實務。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除不動產投資與市場分析、不動產估價實務採
申論式試題外,其餘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