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國家環境研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核發機關辦理環境教育機構之認證,應邀集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參與審查,並得成立審查會辦理相關作業。
前項審查會開會前,得徵詢有關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團體意見,召開初審會議,初審結果提報審查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