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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動植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進儲自由港區之動物應施檢疫物及植物檢疫物,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及植物檢疫機關執行檢疫時,除應審查書面資料外,得依風險程度實施逐批或抽批臨場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