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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陸域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工作人員二人或三人,由本部編制內人員兼任,均承召集委員之命,處理本委員會日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