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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農業金融業應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個人資料保護認知宣導與教育訓練,使其明瞭相關法令之要求、所屬人員之責任範圍及各種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機制、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