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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水產試驗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水產加工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水產品加工改質及保鮮利用之研究。
二、水產品保健功效評估、機能性新素材萃取技術及產品開發之研究。
三、水產品品質、衛生與安全之研究及相關檢驗服務。
四、水產資源循環再利用技術之研發。
五、水產品低溫冷鏈及品質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水產加工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