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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各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稻作產業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稻米調節措施、價格穩定計畫、糧價調查業務、糧商登記管理之輔導及執行。
二、市售食米與公糧稻米品質及衛生安全檢驗業務之輔導及執行。
三、公糧收(採)購業務之輔導及執行。
四、公糧倉儲、物資安全防護與災害處理、碾製加工、週邊設施、公糧委託業務之管理及執行。
五、政府稻米安全庫存量管理、糧食動員計畫之規劃及執行。
六、公糧供銷、副產品處理、天然災害儲備糧與國內外糧食救助之輔導及執行;公糧運輸、公糧包袋資材供需計畫之輔導及執行。
七、稻米集團產區企業化經營計畫、水稻育苗中心營運之輔導及執行。
八、稻米與相關製品行銷推廣、稻米品質競賽計畫之輔導及執行。
九、其他有關稻作產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