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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健康照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