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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設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對其辦理不定期網路性能檢驗,檢驗項目以與重大機線障礙相關為原則:
一、公眾電信網路發生重大機線障礙。
二、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