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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交通管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道交通管理措施之研擬、執行、協調及推動。
二、國道交通工程與交通安全設施之設置及維護。
三、國道交通工程規劃、設計、施工之審核及管理。
四、國道隧道機電、交通控制系統與地磅業務之運作維護、督導、聯繫及配合。
五、國道交通事故處理、危險物品運輸、道路救援之督導及管理。
六、國道交通資料作業管理及維護。
七、各項工程之交通維持計畫審查。
八、其他有關交通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