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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經股東會選任或依第八條由其他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為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如有違反第三條或第四條之情形致應予解任時,不得變更其身分為非獨立董事;經股東會選任或依第八條由其他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為非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亦不得逕行轉任為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