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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專任,指在受聘之冷凍空調業者服務或受聘僱冷凍空調業之支配於該業者外服務,且在該業者營業之全部時間內服務,支領全部時間之報酬,於受聘任職期間,在該業者營業之全部時間內無兼任該業者以外其他業務或職務之情形。但兼任救災、勘災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業務或職務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