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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核能安全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核子燃料及材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核燃料及材料運轉實績評估與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二、用過核燃料及其貯存與處置容器之材料特性及環境影響研究。
三、環境保育相關材料特性與製程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輻射對材料特性影響與應用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五、非破壞性檢測與破壞性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核燃料設計、製造、熱室與池邊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七、其他有關核燃料、材料與環境保育相關材料之研究及技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