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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典藏近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藏品管理、維護、應用及保存修復相關制度之擬訂。
二、藏品之蒐藏、管理、維護、應用、活化及推廣之執行。
三、藏品之修復、科學檢測及相關研究之推動。
四、當代社會議題文物徵集及地方文物保存諮詢服務。
五、典藏庫與修復空間之規劃、維護及管理。
六、典藏之館校合作、國際交流及人才培育。
七、其他有關典藏近用事項。